欧盟数字合规 · 透明收费
固定价格套餐让预算可预期;超出套餐范围的委托按小时计费。所有收费条件均在受任前,依据《律师报酬法》(RVG)第 3a 条,以书面形式在单独的报酬协议中明确约定。
小时费率
175 € 每小时(净价)· 按 6 分钟为单元计费对注册地在德国境外的企业客户(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14 条、《增值税法》第 2 条)提供服务时,适用《增值税法》第 3a 条第 2 款的反向征收机制(欧盟 B2B),或第三国服务的不征税规则。
固定价格套餐
数字服务法 · 快速诊断
精简的入门分析,用于初步风险评估。
890 €净价
约 6 小时工作量
- 范围确认沟通(45 分钟)
- 依《数字服务法》第 3 条进行提供者分类
- 前五项主要发现与风险提示
- 精简报告(3–5 页)
差距分析与尽职调查报告
完整的《数字服务法》合规评估,附带按优先级排序的实施路线图。
2.250 €净价
约 14 小时工作量
- 需求接洽与范围确认(1 小时)
- 提供者分类(1 小时)
- 文件审阅、服务条款与各项政策(2 小时)
- 《数字服务法》第 11–28 条义务映射(2.5 小时)
- 风险评估与差距识别(2 小时)
- 跨法规交叉核查:人工智能法、GDPR、P2B 条例(1 小时)
- 含执行摘要与路线图的报告(2.5 小时)
- 发现说明沟通(1 小时)与一轮修订(1 小时)
全面合规审查
全面审查,涵盖人工智能法、供应商审查与政策起草。
3.750 €净价
约 25 小时工作量
- 差距分析的全部服务内容
- 人工智能法合规性预评估
- 供应商与次级处理者审查
- 政策起草建议
- 透明度报告模板
- 进阶工作坊(2 小时)
旗舰委托
企业级 — 专属欧盟数字合规委托
面向在欧盟拥有重要市场布局、并持续需要战略性监管支持的企业。专属常年顾问(retainer)委托,涵盖《数字服务法》第 13 条与《人工智能法》第 22 / 54 条代表职能、优先响应时效,以及定期董事会简报。
- 完整《数字服务法》代表:含为非欧盟提供者承担第 11 条(监管机构联络点)与第 13 条(法定代表)职能
- 《人工智能法》授权代表:第 22 条(高风险 AI 系统)及/或第 54 条(通用目的 AI 模型)——视产品组合而定;含欧盟数据库登记(第 49 条)与重大事件报告(第 72–73 条)
- 季度合规审查(数字服务法、人工智能法、数字市场法、P2B 条例、GDPR 交叉核查)
- 优先响应服务等级承诺(SLA):24 小时内首次响应,工作日支持
- 监管预警系统(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、巴伐利亚州数据保护局、欧盟委员会、德国联邦律师协会)
- 量身定制的政策与合同文件(服务条款、透明度报告、数据处理协议)
- 直接对接监管机构与主管部门
- 就最新监管动态向高管层与董事会作简报
项目委托起价
25.000 €
个性化范围 · 净价
月度顾问费起价
2.500 €
含小时配额 · 净价
仅在首次沟通中完成个性化范围确认后方可承接。
收费结构一览
不同服务领域适用不同的计费依据。小时费率与固定价格套餐适用于咨询及非诉讼业务。
§ 34 RVG
法律咨询与合规
差距分析、尽职调查、常年合规咨询,以及就《数字服务法》和《人工智能法》出具的法律意见与意见书。
依报酬协议自由约定。具体为:小时费率或固定价格套餐(见上)。
§ 3a RVG
非诉讼代理
对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履行《数字服务法》第 13 条代表职能、《人工智能法》第 22 / 54 条授权代表职能、向主管机关提交文书、与监管机构沟通,以及诉前往来函件。
依报酬协议(小时费率或月度顾问费)约定;或采用《律师报酬法》费率表(VV RVG)第 2300 条及以下的法定业务费。
VV RVG 3100 ff.
诉讼代理
行政及民事法院的起诉与异议程序、临时禁令,以及行政罚款程序中的代理。
按标的额计算的法定费用(《联邦律师条例》第 49b 条第 5 款)。可另行约定报酬协议,但不得低于法定费用(《联邦律师条例》第 49b 条第 1 款)。
补充方案
中小企业与初创企业计划
欧盟数字合规对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同样重要——也同样触手可及。本计划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,就所有非诉讼业务提供八折(减免 20%)的优惠条件。
资格标准 · 欧盟建议 2003/361/EG
计划优惠条件
| 服务 | 标准价 | 中小企业计划 |
|---|---|---|
| 小时费率 | 175 € | 140 € |
| 数字服务法快速诊断 | 890 € | 710 € |
| 差距分析与尽调报告 | 2.250 € | 1.800 € |
| 全面合规审查 | 3.750 € | 3.000 € |
资格证明可通过商业登记簿摘录、最新年度财务报表,或由具有代表权的机构出具的确认函提供。计划优惠条件适用于委托关系的前十二个月,期满后自动调整为标准价。受承接能力所限,同时仅接受三个并行的计划委托。该优惠仅适用于《律师报酬法》第 34 条项下的非诉讼咨询与代理;诉讼代理不得低于《联邦律师条例》第 49b 条第 1 款规定的法定最低报酬。
关于报酬的法律说明
- 非约束性要约。此处所列条件不构成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145 条意义上的约束性合同要约。委托及报酬关系仅通过单独的、与授权委托书及其他声明明确分开的书面报酬协议(《律师报酬法》第 3a 条第 1 款)成立。
- 标的额提示(《联邦律师条例》第 49b 条第 5 款)。凡费用按标的额计算的,将在受任前明确告知客户这一情况。
- 垫付费用与杂费(VV RVG 第 7000 条及以下)。除报酬外,还会产生垫付费用,尤其是邮电通讯包干费(费用的 20%,最高 20 €)、差旅费、住宿费、外出津贴,以及依 VV RVG 第 7000 条计算的文件包干费。法院及行政规费、第三方外部费用将另行转嫁。
- 预付款(《律师报酬法》第 9 条)。本所有权在着手办理前及委托过程中,要求支付合理的预付款。
- 不收取风险代理费。原则上不约定《律师报酬法》第 4a 条意义上的风险代理(成功)报酬。
- 仅限 B2B 委托。服务仅向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14 条意义上的企业经营者提供。不与消费者(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13 条)订立合同,因此不产生第 312g 条规定的撤回权。
- 利益冲突审查。每次受任前,均依《联邦律师条例》第 43a 条第 4 款及《律师执业规则》(BORA)第 3 条进行利益冲突审查。一经发现冲突,即不予受任。
- 责任与职业责任保险。律师责任依各报酬协议的约定确定。本所投保了《联邦律师条例》第 51 条规定的职业责任保险(详见法律声明)。
- 价格有效期。所列价格在本页面更新版本发布前持续有效。对于已成立的委托,仍以个性化约定的报酬为准。
- 增值税。除非明确标示为含税价,所有价格均为不含适用法定增值税的净价。欧盟 B2B 服务适用反向征收机制(《增值税法》第 13b 条 / 第 3a 条第 2 款)。
- 付款期限。发票自开具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全额、无扣减到期支付。不同的期限(尤其是采购周期较长的国际委托,例如最长 60 天)可在报酬协议中单独约定。逾期后果依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288 条确定。
